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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B超检查:必要性及正确态度

来源:未知   作者:不详   发布时间:2024-01-04 13:37   点击:614次
摘要:首先,我们需要明确的是,孕早期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,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,因此在这个阶段并不需要进行B超检查。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,如患有先天性心

为了确保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,同时降低畸形儿和有缺陷儿的出生率,孕期B超检查显得至关重要。然而,许多孕妇对这项检查的安全性存在疑虑,同时对如何进行合理的B超检查也存在许多问题,如:孕期应进行几次B超检查?

首先,我们需要明确的是,孕早期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,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,因此在这个阶段并不需要进行B超检查。除非出现以下情况:阴道流血、腹痛,需要排除异常妊娠,如宫外孕、葡萄胎、稽留流产。

孕期B超检查:必要性及正确态度

对于孕前或早孕时存在盆腔包块或子宫肌瘤的病人,B超检查可以帮助医生进行诊断,为今后的治疗提供依据。如果停经时间不明确,根据症状、体征难以准确估计孕周,那么在孕10~13周进行B超检查是比较合适的。

在孕中、晚期,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,B超检查的安全性相对较高。从孕20周开始,就应该定期进行B超检查。孕20周左右,胎儿四肢舒展,是进行四肢等大的畸形检查的最佳时期。孕24~32周,重点观察胎儿鼻唇部、心脏,可以发现鼻唇部、心脏的畸形情况。

在足月妊娠阶段,我们需要注意胎位、脐带、羊水、胎盘分期,估计胎儿大小,以及通过观察脐血流了解胎儿的安危。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,如患有先天性心脏病、母体患糖尿病、结缔组织疾病、妊娠期母体接触过特殊药物或受到感染、母体酒精中毒、高龄孕妇及不正常孕产史等,应在24~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,以发现并治疗可能存在的问题。

总的来说,一般情况下,孕妇只需要进行3~4次B超检查就足够了。但如果在孕期出现腹痛、阴道流血、胎动频繁、减少等异常情况,或者胎位不明确,就需要根据医生的检查情况,酌情增加B超检查的次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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